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
申报资料一级标题 | 申报资料二级标题 |
1.监管信息 |
1.1章节目录 1.2申请表 1.3术语、缩写词列表 1.4产品列表 1.5关联文件 1.6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1.7符合性声明 |
2.综述资料 |
2.1章节目录 2.2概述 2.3产品描述 2.4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2.5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2.6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|
3.非临床资料 |
3.1章节目录 3.2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3.3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3.4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3.5研究资料 3.6非临床文献 3.7稳定性研究 3.8其他资料 |
4.临床评价资料 |
4.1章节目录 4.2临床评价资料 4.3其他资料 |
5.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|
5.1章节目录 5.2产品说明书 5.3标签样稿 5.4其他资料 |
6.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|
6.1综述 6.2章节目录 6.3生产制造信息 6.4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6.5管理职责程序 6.6资源管理程序 6.7产品实现程序 6.8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、分析和改进程序 6.9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 6.10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 |
一、监管信息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申请表
按照填表要求填写。
(三)术语、缩写词列表
如【rú】适用,应当根据注【zhù】册申报资料的实际情况【kuàng】,对【duì】其中【zhōng】出【chū】现的需要明确【què】含义的术语或【huò】缩写词进行【háng】定义。
(四)产品列表
以表格形式列【liè】出拟申报产品的【de】型号、规格、结构及【jí】组成【chéng】、附件,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(如型【xíng】号或【huò】部件的【de】编号【hào】,器械唯【wéi】一标识等【děng】)和描述【shù】说明(如尺【chǐ】寸、材【cái】质等)。
(五)关联文件
1.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供:
(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。
(2)按照【zhào】《创【chuàng】新医疗器械【xiè】特别审查程【chéng】序》审批的境【jìng】内医疗【liáo】器械申【shēn】请注册时,应当提交【jiāo】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的相关【guān】说【shuō】明。
(3)按照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应急审批程序【xù】》审批的医疗器【qì】械产品【pǐn】申请【qǐng】注册时【shí】,应当提交【jiāo】通【tōng】过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【guān】说明。
(4)委【wěi】托其他企业生产的,应当提【tí】供受托【tuō】企业资格文件(营业执照【zhào】副本复印件)、委托合同【tóng】和质【zhì】量协【xié】议。
(5)进口【kǒu】医疗【liáo】器械注册人通【tōng】过其在【zài】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进口医【yī】疗器械产品【pǐn】在中国【guó】境内企业生产有关【guān】规定【dìng】申请注册时,应当提交进口【kǒu】医【yī】疗器械注【zhù】册人【rén】同意注册申报的声明【míng】或授权文件;还应【yīng】提供申请人与进口医疗【liáo】器械注【zhù】册人【rén】的关系(包括法律责任)说明文件,应当【dāng】附【fù】相关协议、质量责【zé】任、股权证明【míng】等文【wén】件。
2.境外申请人应当提供:
(1)企业资格【gé】证【zhèng】明文件【jiàn】:境外【wài】申请人注册【cè】地所在国家(地【dì】区)公司登记【jì】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【mén】出具的能够证明境外【wài】申请人【rén】存续且具备相应医【yī】疗器械生产资格的证【zhèng】明【míng】文件;或第三方【fāng】认证机构为境外【wài】申请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境【jìng】外申请人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相应【yīng】医疗器械生产【chǎn】资格的证明文件。
(2)境外【wài】申请人注册地或【huò】生产【chǎn】地【dì】所在国家(地区)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该【gāi】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,未在境外【wài】申请人【rén】注册地或生【shēng】产地所【suǒ】在国家(地【dì】区)上市的创新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可以【yǐ】不提交。
(3)境【jìng】外【wài】申【shēn】请人【rén】注册【cè】地或者生产地【dì】所在国家(地区)未【wèi】将该产品作【zuò】为医疗器【qì】械管理的,申请人需【xū】要提供相关文【wén】件,包括【kuò】注册地【dì】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(地区【qū】)准许该【gāi】产品上【shàng】市销售的证明文件,未在境外申请【qǐng】人【rén】注册地或生产【chǎn】地所【suǒ】在国家(地区)上市的创【chuàng】新医疗器械可以【yǐ】不提交。
(4)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【shū】、代理【lǐ】人承诺书及营业【yè】执【zhí】照副【fù】本复印【yìn】件。
(5)按照【zhào】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【chéng】序》审批的【de】进口医疗【liáo】器【qì】械申请注册【cè】时【shí】,应当提交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的相关说明【míng】。
(6)按照《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》审批的进口医疗【liáo】器械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申请注册时,应当提【tí】交【jiāo】通过【guò】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说【shuō】明。
(7)委托其他企业【yè】生【shēng】产的,应当提供受托企业资格文件【jiàn】、委托合同【tóng】和【hé】质量协议。
3.主文档授权信
如适用,申请人应当对主文档引【yǐn】用的情【qíng】况进【jìn】行说【shuō】明【míng】。申请人应当提交由主文档所有者【zhě】或其备案代理机构【gòu】出具的授【shòu】权申请【qǐng】人【rén】引用主文档信【xìn】息的授权信。授权信中应当包括引用【yòng】主文档的申请人信息、产品名称、已备【bèi】案的【de】主【zhǔ】文档编号【hào】、授权引用的主文档页【yè】码/章节信息等【děng】内容。
(六)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
1.在产品【pǐn】申报前,如果申请人【rén】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以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,或者申报产品与【yǔ】既【jì】往注册申报【bào】相关。应当提供【gòng】下列内容(如适用【yòng】):
(1)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申报前沟通。
(2)既往注册申报产品的受理号。
(3)既往申报前沟通的相关【guān】资料【liào】,如【rú】既【jì】往申报会议前提交的信息、会议议程【chéng】、演示幻灯片、最终的会议纪【jì】要、会议中【zhōng】待办事项的回复,以【yǐ】及所【suǒ】有与申【shēn】请相关【guān】的电子邮件【jiàn】。
(4)既【jì】往申报(如自行【háng】撤【chè】销/不予注册上市申请、临床试验审批【pī】申请等)中监管机构【gòu】已明确的相【xiàng】关问题。
(5)在申【shēn】报前沟通中,申请人明【míng】确【què】提出的问题,以【yǐ】及监【jiān】管机构提供的建【jiàn】议。
(6)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。
2.如【rú】不适用,应【yīng】当明确声【shēng】明【míng】申报产品没有既【jì】往申报和/或【huò】申报前沟通。
(七)符合性声明
申请人应当声明下列内容:
1.申报产品符合《医疗器械注册与【yǔ】备案管【guǎn】理办法【fǎ】》和【hé】相关【guān】法规的要【yào】求。
2.申报产品符合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有关分类的要求。
3.申报产【chǎn】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【biāo】准,并提供【gòng】符合标准的清【qīng】单。
4.保证所提【tí】交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的真【zhēn】实性(境内产品由申【shēn】请【qǐng】人出具,进口【kǒu】产品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)。
二、综述资料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概述
1.描述申报产品的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。
2.描述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产品的管理类别,包括:所【suǒ】属分类子目录名称、一级【jí】产品类别、二级【jí】产品类【lèi】别,管理类别,分类编码。
3.描述申报产品适用范围。
4.如适用,描述【shù】有关申报产品的背【bèi】景信息概【gài】述或特别细【xì】节,如:申报产品的历【lì】史概述、历次【cì】提交【jiāo】的信【xìn】息,与其他【tā】经批准上市产品的关系等【děng】。
(三)产品描述
1.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
(1)无源医疗器械
描述【shù】工作原理、作用机【jī】理(如适用)、结【jié】构及组成、原【yuán】材料(与【yǔ】使用者和/或患者直接或间接接【jiē】触的材【cái】料成分【fèn】;若器械中包含生物材料或衍生物,描述物质来【lái】源【yuán】和原材料、预期使用目【mù】的【de】、主要【yào】作用方式【shì】;若器械中包含【hán】活性药物成分(API)或药物,描述【shù】药物名【míng】称、预期使用目的、主【zhǔ】要作用【yòng】方式【shì】、来源【yuán】)、交付状【zhuàng】态及灭【miè】菌方式【shì】(如适【shì】用,描述灭菌实施者、灭菌方法、灭菌有效期【qī】),结构示意图和/或产品图【tú】示【shì】、使用方法及图示(如适用【yòng】)以及区别【bié】于其他【tā】同类【lèi】产品的特【tè】征等内容。
(2)有源医疗器械
描【miáo】述工作原理、作用机理(如适【shì】用【yòng】)、结构【gòu】及【jí】组成【chéng】、主要功能及其组成部件(如关键组【zǔ】件和软件等)的功能、产品图示(含标识、接【jiē】口【kǒu】、操控面【miàn】板、应用【yòng】部【bù】分等细节),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【pǐn】的特征等内【nèi】容【róng】。含有多个【gè】组成部分的【de】,应说明其连【lián】接或组装关系。
2.型号规格
对于存在多【duō】种【zhǒng】型号规格的【de】产品,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【qū】别。应【yīng】当采用对比表或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、图【tú】表【biǎo】,描述各【gè】种【zhǒng】型号规格的结【jié】构组成(或【huò】配置)、功【gōng】能、产【chǎn】品特征和运行模式、技术【shù】参数等内容。
3.包装说明
(1)说【shuō】明【míng】所有产【chǎn】品组成的包装信息。对于【yú】无菌医疗【liáo】器械,应当【dāng】说【shuō】明其无【wú】菌屏障系统的信息【xī】;对【duì】于具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医疗器械,应当说明保持其微生物限度【dù】的包装信【xìn】息【xī】。说明如何确【què】保最终使用者可清晰【xī】地辨识包装的【de】完【wán】整性。
(2)若使用者在进行灭菌前需【xū】要【yào】包装医疗器械或附件【jiàn】时【shí】,应当提供【gòng】正【zhèng】确包【bāo】装的信【xìn】息(如材【cái】料、成分和尺寸等)。
4.研发历程
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【de】研发【fā】背景和目的。如有参考【kǎo】的同类产品或【huò】前代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,应当【dāng】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,并说【shuō】明选择【zé】其作为研发【fā】参考【kǎo】的原因。
5.与同类和/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
列表比较说【shuō】明【míng】申报产【chǎn】品与同【tóng】类产品和/或【huò】前代产品在工【gōng】作原理、结构组成【chéng】、制造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、性能指【zhǐ】标、作【zuò】用方式(如植入、介入),以及适用范围等【děng】方面的异同。
(四)适用范围和禁忌证
1.适用范围
(1)应当【dāng】明确申报【bào】产品可提供的治疗或诊断功【gōng】能【néng】,可描述其医【yī】疗过【guò】程(如体内或体外诊断、康复治疗【liáo】监测、避孕、消【xiāo】毒等),并【bìng】写明【míng】申【shēn】报产品诊【zhěn】断【duàn】、治【zhì】疗、预防【fáng】、缓解或治愈的疾病【bìng】或病况,将要监测的参数和其他与适用范围【wéi】相关的考虑。
(2)申报产品的预期【qī】用途,并描述其【qí】适【shì】用的医疗阶【jiē】段(如治疗后的【de】监测、康复等)。
(3)明确目标【biāo】用户及【jí】其操作或使用该产品【pǐn】应【yīng】当具备的技【jì】能/知识/培训。
(4)说明产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重复使用。
(5)说明与其组合使用实现预期用途的其他产品。
2.预期使用环境
(1)该产品预期使用【yòng】的【de】地点,如【rú】医疗【liáo】机构、实验【yàn】室、救护车、家庭等。
(2)可能影【yǐng】响其安全性和有【yǒu】效【xiào】性的【de】环境条件,如【rú】温度【dù】、湿度、压力、移动、振动、海拔等。
3.适用人群
目标患者人群的【de】信息(如成人、新生儿、婴儿或者【zhě】儿童)或无预期治疗【liáo】特【tè】定人【rén】群的【de】声明【míng】,患者选择标准的【de】信【xìn】息,以及使用过【guò】程【chéng】中需要监【jiān】测的参数、考虑的因素。
如申报产品目标患者人群包含【hán】新【xīn】生儿【ér】、婴【yīng】儿或者儿童,应当描述预期使用申报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治疗、诊【zhěn】断【duàn】、预防、缓解或治愈疾【jí】病、病况的非【fēi】成人特定群体【tǐ】。
4.禁忌证
如适用,通过风险/受【shòu】益【yì】评【píng】估后,针对某些【xiē】疾病、情况或特定的人群(如【rú】儿童【tóng】、老年人、孕【yùn】妇及哺乳期妇女、肝肾功能【néng】不全者【zhě】),认为【wéi】不【bú】推荐使【shǐ】用该产品【pǐn】,应当明确说明。
(五)申报产品上市历史
如适用,应当提交申报产品的下列资料:
1.上市情况
截至【zhì】提【tí】交注【zhù】册申请前,申报产品在【zài】各国家或地【dì】区的上市批准【zhǔn】时间、销售情况。若【ruò】申报产品【pǐn】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上【shàng】市时有差异(如【rú】设计、标签、技术【shù】参数等),应当逐一描述。
2.不良事件和召回
如适用【yòng】,应当以【yǐ】列表形式分别【bié】对申【shēn】报产品上市后【hòu】发生【shēng】的不良事件、召回的发生时间以及每【měi】一种情【qíng】况下申请【qǐng】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,包括主【zhǔ】动控制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风险的措施,向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不良【liáng】事件监【jiān】测技术【shù】机构报告的情况,相关部门的【de】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【shù】。
同时,应当对上述不良【liáng】事件、召回进行分析评价,阐明不良事件【jiàn】、召回发生的【de】原因并对其安全性、有效性的【de】影【yǐng】响【xiǎng】予以说明。若【ruò】不良事件、召回数量大,应当【dāng】根据事件类型总【zǒng】结【jié】每个【gè】类型涉及【jí】的数【shù】量。
3.销售、不良事件及召回率
如适【shì】用,应【yīng】当提交申报产【chǎn】品近五年在各国家(地区)销售【shòu】数量的总结,按【àn】以【yǐ】下【xià】方式提供在各国家(地区【qū】)的不良【liáng】事件、召【zhào】回比率,并进行比率计【jì】算关【guān】键分析。
如:不良事件发生率【lǜ】=不【bú】良事【shì】件【jiàn】数量【liàng】÷销售数量×100%,召回发【fā】生率=召回数量÷销售数【shù】量×100%。发生率可以采用每【měi】使用【yòng】患者年【nián】或每【měi】使【shǐ】用进行计算,申请人应【yīng】当描述发生率计算方法【fǎ】。
(六)其他需说明的内容
1.如适用,明【míng】确与申报产品联合使用【yòng】实现【xiàn】预期用途的其他产品的详细信息【xī】。
2.对于【yú】已获得批【pī】准的部件或【huò】配合使【shǐ】用的附件,应当提供注册证编号和国家药监【jiān】局官方【fāng】网站【zhàn】公布【bù】的【de】注册证信息。
三、非临床资料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产品风险管理资料
产【chǎn】品风险管理资料是对产品【pǐn】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的结果予【yǔ】以【yǐ】记录所形成的资料。应当提【tí】供下列【liè】内容,并说明对于【yú】每【měi】项已判【pàn】定危害【hài】的下列【liè】各个过程的可追【zhuī】溯性。
1.风险分析:包括医疗器【qì】械适用【yòng】范围【wéi】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识别、危害的识【shí】别【bié】、估计【jì】每个【gè】危害处境的风险。
2.风险【xiǎn】评价:对【duì】于【yú】每个【gè】已识别【bié】的危害处境,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【dī】风险,若需要,描述如何进行相应风险控制。
3.风险控制:描述为降低风险所执行风险控制的相关内容。
4.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。
5.与产品受益相比,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。
(三)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
说明产品符合【hé】《医疗器械安【ān】全【quán】和性【xìng】能基本原则清单》(见附件9)各项适用要【yào】求【qiú】所采用的方法,以及证明其符合性【xìng】的【de】文件。对于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安全和性能【néng】基本原则清单》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【qiú】,应当说明【míng】理【lǐ】由。
对于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【bào】资料【liào】中的文件,应当说明其在申报【bào】资料【liào】中【zhōng】的具体位置;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【shēn】报资料【liào】中的文件【jiàn】,应当注明【míng】该证据文【wén】件名称【chēng】及【jí】其在【zài】质【zhì】量管理【lǐ】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。
(四)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
1.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
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产品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符合【hé】适用的强制性标准。对【duì】于强【qiáng】制性行业【yè】标【biāo】准,若申报产品结构特征、预期用途、使用方【fāng】式等【děng】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,申请人应【yīng】当提出【chū】不适【shì】用强【qiáng】制性标准【zhǔn】的说明,并提供经验证的证明性资【zī】料。
2.产品技术要求
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。
3.产品检验报告
可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检验报告:
(1)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。
(2)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。
(五)研究资料
根据申报产品适用范【fàn】围【wéi】和技术特征,提供非临床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综【zōng】述,逐项描述所开【kāi】展【zhǎn】的研究,概【gài】述研【yán】究方法和研究结【jié】论。根据非临【lín】床研究综述,提供相【xiàng】应【yīng】的研究资【zī】料,各项研究可通过文献研究、实验室研究、模【mó】型【xíng】研究等【děng】方式【shì】开【kāi】展,一【yī】般应当包【bāo】含研究方案、研【yán】究报告。采用建模研究的,应当提供【gòng】产品建模研究资料。
1.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
(1)应当提供【gòng】产品化学【xué】/材【cái】料表【biǎo】征、物【wù】理和/或机械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【jù】、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,所采【cǎi】用的标准或方【fāng】法、采用的原因【yīn】及【jí】理论基础。
(2)燃爆风险
对【duì】于暴露于易燃、易爆物质或【huò】与其【qí】他可燃物【wù】、致燃物联合使用的医疗器械,应当提供燃【rán】爆风【fēng】险研究资料,证明在正常状【zhuàng】态及单一【yī】故障【zhàng】状态下【xià】,燃【rán】爆风险【xiǎn】可接受。
(3)联合使用
如【rú】申报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预期【qī】与其他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、药品、非医疗器械产品联【lián】合使用实现同一【yī】预【yù】期用途,应当提供证明联【lián】合使【shǐ】用安全有效的研究资料,包括互联基本信【xìn】息(连接类型、接【jiē】口、协议【yì】、最低性能)、联合使用风险及控制措施【shī】、联合使用上【shàng】的【de】限制,兼【jiān】容性研究等。
联合药物使用的,应当【dāng】提供药物【wù】相容性研究资料【liào】,证明【míng】药品和器械联合使用的性【xìng】能符合其适【shì】应【yīng】证和预期用【yòng】途。
(4)量效关系和能量安全
对于向患者提供能量【liàng】或物质治疗的医疗器械,应当提【tí】供量效关系和能量安全【quán】性研究资料,提供证明【míng】治疗参【cān】数【shù】设置的安全性、有【yǒu】效性、合理性【xìng】,以【yǐ】及除预【yù】期靶【bǎ】组织外【wài】,能【néng】量【liàng】不会对正常【cháng】组织造成不可接受的【de】伤害的研究资料。
2.电气系统安全性研究
应当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电气安全性、机【jī】械和环境保护【hù】以及【jí】电磁兼【jiān】容性的研究资料【liào】,说明适用的标准【zhǔn】以及开【kāi】展的研究。
3.辐射安全研究
对于具有辐射或潜在【zài】辐射【shè】危害(包括电【diàn】离辐射【shè】和非电离辐射【shè】)的产品,应当提供辐【fú】射【shè】安全的研究资【zī】料,包括:
(1)说明符合的辐射安全通用及专用标准【zhǔn】,对【duì】于标准中【zhōng】的不【bú】适【shì】用条款应【yīng】详【xiáng】细说明理由;
(2)说明辐射的【de】类型并提【tí】供辐【fú】射【shè】安全验证资料【liào】,应确保辐射能【néng】量、辐射分布以及其他辐射关键特【tè】性【xìng】能【néng】够得到合理的控制和调整,并可在【zài】使用过【guò】程中进行【háng】预估、监控。(如适用【yòng】)
(3)提供减少使用者、他人和患者【zhě】在运输、贮存【cún】、安装、使用中辐射吸收剂【jì】量【liàng】的【de】防【fáng】护措施【shī】,避免误用的方【fāng】法。对【duì】于需【xū】要安装的产品【pǐn】,应当明确【què】有关验收和性能测试、验收标准及维护【hù】程序的信息。
4.软件研究
(1)软件
含有软件组【zǔ】件的产品和【hé】独【dú】立软【ruǎn】件,应【yīng】当提供软件的研究资【zī】料,包括基本信息、实现过程、核心【xīn】功能、结论等内【nèi】容,详尽程【chéng】度取决于软件安全【quán】性级别(严重、中等、轻微)。其【qí】中,基本信息包【bāo】括软件标识、安全性【xìng】级【jí】别【bié】、结构【gòu】功【gōng】能、物理拓扑、运行环境、注册历史,实【shí】现过程包括开发概况、风【fēng】险管理、需求【qiú】规范【fàn】、生【shēng】存周期、验证与确认【rèn】、可追【zhuī】溯性分析、缺【quē】陷管【guǎn】理、更新历史,明【míng】确核心功能【néng】、核心【xīn】算【suàn】法、预期用【yòng】途的对应关系。
(2)网络安全
具备电子【zǐ】数据交换、远程控制或【huò】用户访问【wèn】功【gōng】能的独立软件和含【hán】有软件组【zǔ】件的产【chǎn】品,应当提供网络安全【quán】研究资料,包括【kuò】基本信息【xī】、实现过程、漏洞评估、结论等内容,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安全性级别。其中,基【jī】本信息包括软件信息、数据架构、网络【luò】安全能【néng】力【lì】、网络安【ān】全补丁【dīng】、安全软件【jiàn】,实现过程包括风险管【guǎn】理、需求规【guī】范、验证与确认【rèn】、可追溯性分析、更新【xīn】维护计【jì】划,漏洞评估【gū】明【míng】确【què】已知【zhī】漏洞相关【guān】信息。
(3)现成软件
产【chǎn】品若使【shǐ】用现成软件,应当根【gēn】据现成软件的类型、使用方式等情况【kuàng】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相应软件【jiàn】研究资料和网络安全研【yán】究资料。
(4)人工智能
产品若采用【yòng】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实【shí】现预期【qī】功能与用途,应当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算【suàn】法【fǎ】研究资料,包【bāo】括算法基本信息、数据收集、算法训【xùn】练、算法性【xìng】能评估等内容。
(5)互操作性
产品若通过电子【zǐ】接口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非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交【jiāo】换并使用信息【xī】,应当提供互操作性研究【jiū】资料【liào】,包括基【jī】本【běn】信息、需求规范【fàn】、风险【xiǎn】管理、验证与确【què】认、维护计划【huá】等内容。
(6)其他
产品若采用移动计算、云计算、虚拟【nǐ】现实等信息通信技术【shù】实现预期功能【néng】与用途,应【yīng】当提供相应技术研究资【zī】料,包【bāo】括基【jī】本【běn】信息【xī】、需【xū】求【qiú】规范【fàn】、风险管理、验证【zhèng】与确认、维【wéi】护计划等内容。
5.生物学特性研究
对于与【yǔ】患者直接或【huò】间接【jiē】接触【chù】的器械,应当进行生物学评价。生【shēng】物学评价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应当包括:
(1)描述产品所用材料及与人体接触性【xìng】质,设计和生【shēng】产过【guò】程中【zhōng】可能引入的污染物【wù】和残留【liú】物【wù】,设计和生产过【guò】程【chéng】中可能产生的析出物【wù】(包【bāo】括滤【lǜ】沥物和/或蒸发物)、降解【jiě】产物、加工【gōng】残留物,与【yǔ】医疗器械【xiè】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相关【guān】信息。
(2)描述【shù】申报产品的物理和/或【huò】化学【xué】信息并考【kǎo】虑材料【liào】表征(如适用),如器械的物理作用可能产生生物学风险,应当【dāng】进行【háng】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。
(3)生物学评价的策略、依据和方法。
(4)已有数据和结果的评价。
(5)选择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。
(6)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。
若【ruò】医疗【liáo】器械材料可能释放颗粒进入患者和使【shǐ】用者体【tǐ】内,从而产生与【yǔ】颗粒【lì】尺寸【cùn】和性质相关风险,如纳米【mǐ】材料,对所有包含、产生【shēng】或由其组成的医【yī】疗器械,应当提供相关【guān】生物学风险研究资【zī】料。
若【ruò】根据申报产品预期用途【tú】,其会被人体吸收、代【dài】谢,如可吸收产品,应当【dāng】提【tí】供所用材【cái】料/物质与【yǔ】人体【tǐ】组织、细胞和体液之【zhī】间相【xiàng】容性的研究资料。
6.生物源材料的安全性研究
对于【yú】含有同【tóng】种异【yì】体【tǐ】材料、动物【wù】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有生物安全风【fēng】险的产品,应当提供相【xiàng】应生物安【ān】全性研究资【zī】料。
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应当包括:
(1)相应材料或物质的【de】情况,组织、细胞和材料的获取【qǔ】、加工、保存、测试【shì】和处【chù】理过【guò】程。
(2)阐述来源,并说明生产【chǎn】过程中灭活和去【qù】除病【bìng】毒和【hé】/或传染性因子【zǐ】的工【gōng】艺过【guò】程,提【tí】供有效性验证数【shù】据或相【xiàng】关资料。
(3)说明降【jiàng】低免疫原性物质的方法和/或工艺【yì】过程,提【tí】供质量控【kòng】制指【zhǐ】标与【yǔ】验【yàn】证性实验数据或相关资【zī】料。
(4)支持生物源材料安全性的其他资料。
7.清洁、消毒、灭菌研究
(1)生产企业灭菌:应当明【míng】确【què】灭【miè】菌工【gōng】艺【yì】(方法和参数)和无菌保证水平(SAL),并提供灭菌验证【zhèng】及确认的【de】相关研究资料。
(2)使用者灭菌【jun1】:应当明确推荐的灭菌工艺(方法和参数)、所推荐灭菌工艺【yì】的确【què】定【dìng】依据以及【jí】验证的相关研究资料【liào】;对可耐受两次或多次灭菌【jun1】的产品,应当提供【gòng】产品所推【tuī】荐灭【miè】菌工艺【yì】耐受性的研究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。
(3)使用者清洁和【hé】消【xiāo】毒:应当【dāng】明确推荐【jiàn】的清洗和消毒工艺(方法和参数)、工【gōng】艺的确定依【yī】据以及验【yàn】证的【de】相【xiàng】关研究资料。
(4)残留毒性:若产品【pǐn】经灭菌或消毒后【hòu】可【kě】能产生残留物【wù】质【zhì】,应【yīng】当对【duì】灭菌或消毒后的产品进行残留毒性的研究【jiū】,明确残留物信【xìn】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,并提【tí】供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研究资料【liào】。
(5)以非无菌状态交【jiāo】付,且使用前需【xū】灭菌【jun1】的【de】医疗器械【xiè】,应当【dāng】提供证明包装【zhuāng】能减少产【chǎn】品受到微生【shēng】物污【wū】染的风险,且适用于生产企业【yè】规定灭菌【jun1】方法的研究资料【liào】。
8.动物试验研究
为【wéi】避免【miǎn】开【kāi】展不必要的动物试验,医疗器【qì】械是否开展【zhǎn】动物试【shì】验研【yán】究应当进行科学决策,并提【tí】供论证/说【shuō】明资【zī】料。经【jīng】决策【cè】需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动物【wù】试【shì】验研【yán】究验证/确认产【chǎn】品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【xìng】的【de】,应【yīng】当提供动物试验研【yán】究资料,研究【jiū】资料应当包【bāo】括试验目的、实验动物信息、受试器械和对照信息、动物数量、评价指标和试验结果、动物试验设计要【yào】素的确定依据【jù】等内容。
9.证明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。
(六)非临床文献
提供与申报产品相【xiàng】关的已发【fā】表的非临床研【yán】究(如【rú】尸体研究【jiū】、生物力学【xué】研究等)文献/书目列表,并【bìng】提【tí】供相关内容的复印件(外文应同时提供翻译件【jiàn】)。如未检索【suǒ】到【dào】与申报【bào】产品相关的【de】非临【lín】床文献/书目【mù】,应当提供相关的声【shēng】明。
(七)稳定性研究
1.货架有效期
如适用,应当提供货【huò】架有效【xiào】期和包【bāo】装研究资料,证明在【zài】货架有效【xiào】期内,在生产企【qǐ】业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【xià】,产【chǎn】品可保持性能功能【néng】满足使用要求,具有微生物限度要【yào】求【qiú】的【de】产品还应当【dāng】符合微生物【wù】限度要求,以无菌状【zhuàng】态【tài】交付的产品还应保持【chí】无【wú】菌状【zhuàng】态【tài】。
2.使用稳定性
如适【shì】用,应【yīng】当提供使【shǐ】用稳定性/可靠性【xìng】研究资料【liào】,证明在【zài】生【shēng】产【chǎn】企【qǐ】业规定的使用期限/使用次数内,在正常使用【yòng】、维护和校准(如适用)情况下,产品【pǐn】的【de】性能功【gōng】能满足使用要求。
3.运输稳定性
应当提【tí】供运【yùn】输稳定性和【hé】包装研究资料,证明【míng】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条件【jiàn】下,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条件(例【lì】如:震动【dòng】、振动、温度和湿度的波【bō】动)不会对【duì】医疗器械的特【tè】性【xìng】和性【xìng】能,包括完整性和清洁度,造成【chéng】不利影【yǐng】响。
(八)其他资料
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,申请人应当按照《列入免于【yú】进【jìn】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【mù】录产品对【duì】比【bǐ】说明技术指导原则》,从【cóng】基本原理、结【jié】构组成【chéng】、性能【néng】、安全性、适用【yòng】范围等方面,证明产【chǎn】品的安【ān】全有【yǒu】效性。
对于一次性使用的【de】医【yī】疗器械,还应当【dāng】提【tí】供证明其无法重复【fù】使【shǐ】用的支持性资料【liào】。
四、临床评价资料
需【xū】要进行【háng】临床评价的第二【èr】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,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临【lín】床【chuáng】评价资料。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临床评价资料
1.产品【pǐn】描述和【hé】研发背【bèi】景:包括申报产品基本信息、适用范【fàn】围【wéi】、现有【yǒu】的诊断或治【zhì】疗方法及涉及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情况、申报产【chǎn】品与【yǔ】现有诊断【duàn】或治疗方法的关系、预期达到【dào】的临床【chuáng】疗【liáo】效等。
2.明确临床评价涵盖的【de】范围,申报产品【pǐn】中如有可免于进行临床评价【jià】的【de】部分,描【miáo】述其结构【gòu】组成并说明免于进【jìn】行临床评价【jià】的理【lǐ】由【yóu】。
3.临床评价【jià】路【lù】径:根据申报产品的【de】适用范围【wéi】、技术特【tè】征、已有临床数【shù】据等具体情【qíng】况,选择恰当的【de】临床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路径,包括同品种临床【chuáng】评【píng】价路径和/或【huò】临床试验路径。
4.若通过同品种临【lín】床评价【jià】路径进行【háng】临床评价,应当提交【jiāo】申报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与同品种【zhǒng】医【yī】疗器械在【zài】适用【yòng】范围【wéi】、技术特征、生【shēng】物学特性方面的对比资料;应当对【duì】同品种【zhǒng】医疗器【qì】械的临床数据进行收集、评估和分析,形成【chéng】临床【chuáng】证【zhèng】据。如适用,应当【dāng】描述申报产品与同品种【zhǒng】医疗器【qì】械的差异,提交充【chōng】分的科学证据证明二者具有【yǒu】相【xiàng】同的【de】安全有效性。
5.若【ruò】通过【guò】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【chuáng】评【píng】价,应当【dāng】提交临床试验方案、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同意开展临床试验的书面意见、临床【chuáng】试验【yàn】报告、知情同意书样本,并附临床试验【yàn】数据库【kù】(原始数据【jù】库【kù】、分析数据库【kù】、说【shuō】明性文【wén】件和程【chéng】序代【dài】码)。
(三)其他资料
如适用,提供相应项目评价资料的摘要、报告和数据。
五、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产品说明书
1.应当【dāng】提交产品【pǐn】说明书【shū】,内容应当符【fú】合【hé】《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说明书和标签【qiān】管理规定》和相关法【fǎ】规、规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件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【qiú】。
2.境外申请人应当提交产品原文说明书。
(三)标签样稿
应当提交最小【xiǎo】销售单元标签样稿【gǎo】,内【nèi】容应当【dāng】符合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【qiān】管理规定》和相关【guān】法规、规【guī】章、规范性【xìng】文【wén】件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。
(四)其他资料
如适用,提交对产品信息进行补充说明的其他文件。
六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
(一)综述
申请【qǐng】人应当【dāng】承【chéng】诺【nuò】已按照相关法规要【yào】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,随【suí】时【shí】接受质【zhì】量管理体系核查。
(二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三)生产制造信息
1.产品描述信息
器械工作原理和总体生产工艺的简要说明。
2.一般生产信息
提供生产器械或其部件的所有地址和联络信息。
如适用,应当【dāng】提供【gòng】外包生产、重要组件或原【yuán】材料【liào】的生产(如动物【wù】组织和药品)、关键工艺过程【chéng】、灭【miè】菌等【děng】情况的所有重【chóng】要供【gòng】应商名称【chēng】和地址。
(四)质量管理体系程序
用于【yú】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【xì】的高层级质【zhì】量【liàng】管理体【tǐ】系【xì】程序,包括【kuò】质量手册、质量【liàng】方【fāng】针、质量目标和文件及记录控制程序。
(五)管理职责程序
用于通过阐述【shù】质量方针【zhēn】、策划、职责/权【quán】限【xiàn】/沟通和管理评审,对【duì】建立和【hé】维护质量管【guǎn】理体系形成管理保证【zhèng】文件的程序【xù】。
(六)资源管理程序
用【yòng】于为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和维【wéi】护质量管理体【tǐ】系所形成【chéng】足【zú】够资源(包括人力【lì】资源、基础设施【shī】和工作环境)供应文件的程序。
(七)产品实现程序
高层级的产品实现程序,如说明策划和客户相关过程的程序。
1.设计和开发程序
用于形成从【cóng】项目【mù】初【chū】始至【zhì】设计【jì】转换的【de】整个过程中关于产品设计的【de】系统性和【hé】受控的开发过程文件的程【chéng】序。
2.采购程序
用于【yú】形成【chéng】符合已制定的质量【liàng】和/或产【chǎn】品技术【shù】参数的采购产品/服务文件的程序【xù】。
3.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
用于形成【chéng】受控条件【jiàn】下生产和服务活动文件的【de】程序【xù】,这些程序阐述诸如产品的【de】清【qīng】洁和污染【rǎn】的【de】控制、安装和服【fú】务活动【dòng】、过程确认、标【biāo】识和可追溯性等问题。
4.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
用【yòng】于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运【yùn】行过程中所使用【yòng】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已【yǐ】受控并【bìng】持续符合既【jì】定要【yào】求文件的程序【xù】。
(八)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、分析和改进程序
用于【yú】形成如何监视【shì】、测量、分析【xī】和改进【jìn】以确【què】保产品和质【zhì】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,并保持质【zhì】量管理体系【xì】有效性【xìng】的【de】文件的程序。
(九)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
不属于上述内容,但对此次申报较为重要的其他信息。
(十)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
根据上【shàng】述【shù】质量管理体系程序,申请人应当【dāng】形成相关质量【liàng】管理【lǐ】体系文件和记【jì】录。应当提交下列资【zī】料,在质量管理体【tǐ】系核查时【shí】进行【háng】检查。
1.申请人基本情况表。
2.申请人组织机构图。
3.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、生产区域分布图。
4.生产过程有净化要求的,应【yīng】当提供有【yǒu】资质的【de】检【jiǎn】测机构【gòu】出具的【de】环境【jìng】检测报告(附平面布局图【tú】)复印【yìn】件。
5.产品生产工艺流【liú】程图,应【yīng】当标明主要【yào】控【kòng】制点【diǎn】与项目及主要原材料【liào】、采购【gòu】件的来源及质量控制方法。
6.主要生产设【shè】备和【hé】检【jiǎn】验设【shè】备(包括进【jìn】货【huò】检验、过程【chéng】检验、出厂最终检验所需的相关设备;在净化条件下生产的【de】,还应【yīng】当提供环【huán】境监【jiān】测【cè】设备)目录。
7.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。
8.如适用,应当【dāng】提供拟【nǐ】核查产品与既往已通过【guò】核查【chá】产品在【zài】生产条件、生产【chǎn】工艺【yì】等方面的对比说明【míng】。